一九八九年一個美麗的秋天早上,在密西西比州立大學的校園,晴朗的天空下,一個驕傲的大學生正走向教室準備上課,在轉角處遇到一群穿著全套西服的老人正在發送聖經,這讓我很生氣,所以當他們把聖經給我的時候,我把聖經丟掉、吐口水、並且開始咒罵:「你們怎麼這麼大膽敢來到校園,傳播你們那爛宗教」,「你們以為自己是誰?」
而那些人只是對著我微笑,讓我把話講完,然後繼續去發送聖經。我到教室仍然非常憤怒,繼續咒罵這個信仰、這位神,所以冒犯了坐我旁邊的一位小姐,她哭著離開教室。
那個週末,我告訴父母,我要開六個小時的車到紐奧良,在那裡我可以賺更多的錢,好讓我可以繼續求學。但是我到紐奧良的真正目的,是去和一群朋友到酒吧鬼混,一起酗酒、吸毒、狂歡,所以那天我買了比平常更多的毒品,坐在朋友的車上,打開車門,藉著吵雜的音樂,讓自己更加興奮,等夜店開門。
在我們的車子旁邊有一輛卡車,下來了兩位紳士,帶著東西向我們走來,我知道與他們一同來的是誰﹣﹣是耶穌,所以我立刻跳下車子,作出要打架的姿勢,因為我正要去狂歡,才不想要跟耶穌扯上關係,他們遞給我東西,我很生氣的把東西丟進車子後座,開口罵他們,想要把他們踢走,我的朋友們很快地把我拉離現場。
當我進入夜店,開始了我所謂的「好時光」,我們坐在高處看著下面的人們跳舞,我忽然感覺到裡面的人群好像融化了,並且開始燃燒,我也覺得自己好像在燃燒一樣。我裡面有個聲音催促我趕快走出這夜店,去找剛才那些人,於是我走出那個讓我感覺仿佛地獄之火燒著的俱樂部。
當我走出夜店大門,外面還有大約兩百個人等著要進去,我走向剛剛那輛卡車,看到剛剛那兩個人正低著頭禱告,我拍拍他們的肩膀,告訴他們我想為剛才對他們的態度道歉,他們就要跟我談福音,但我表示我不是要接受這信仰,我只是想道歉然後祝你們晚安。
當我走回夜店,我的朋友們告訴我,他們該離開了,因為明天一早六點要工作,外面那些人通宵守在夜店外面為我禱告,星期天晚上,我自己都不知道是怎樣開了六個小時的車子回去的,因為被那些毒品弄得我昏昏沈沈,當我回到家時我的狀況非常糟,直到今天我仍然記得那慘烈的三天,我不吃、不喝、不睡、也沒有去上課,我只是靠坐在我的床邊。
一天早上,我要到車上拿件東西,發現有張粉紅色的紙在後座,有份粉紅色的福音單張夾在那裡,我拿來慢慢打開,並開始閱讀。其實我是在天主教家庭長大的,只是父母親很少帶我們上教堂,很少聽到耶穌,在大學時,我從某位教授學到無神論,所以這是我第一次真正讀到經文。
當我看到那張紙,心裡有種想要更多了解它的感受,而當我讀到羅馬書3:23「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5:12「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Johnny Frilo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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