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入監服刑到入監傳福音

    我叫李俊德,民國47年出生於高雄左營。我出生在一個小康的家庭,有七個兄弟姊妹,父親是公務人員。我的家族都是信奉民間道教,從小,我就非常調皮,不愛唸書,以致國中讀了六年,換了四所學校,最後的學歷也只有國中二年級。

離開學校之後,我就踏進黑社會,並且染上毒品,所以在未成年的時侯,就被關進監獄,並且被列管為甲級流氓移送管訓。我前後在監獄進出共有七次,徒刑被判了二十幾年,因碰到二次減刑,所以我只服刑12年又10個月。

人的盡頭,神的開始!就在我最後一次服刑的時候,神透過更生團契的牧師,以及基甸會聖經裡的話語呼召我,我也回應並受洗成為的兒女。奇妙的是,受洗的隔月,我就假釋出獄。更不可思議的是,三條罪名合併判決四年二個月的徒刑,竟然服刑一年九個多月就假釋出獄,從此以後進監獄是為了傳福音,而不是服刑。回到家裡,街坊鄰居看到我,也從原先的迴避、輕看、害怕,漸漸變成了肯定、接納、歡迎,讓我心裡充滿感恩,願榮耀歸給主耶穌!


服刑期間,會以嚴以律己、寛以待人為生活處事圭臬。現在身為基督徒,我要求自己,欣賞別人的優點、包容別人的缺點、體恤別人的軟弱、學會謙卑自己、看別人比自己強、不單顧自己的事……


我現在在北高雄聖經聖潔會聚會,我在教會的工作,就是負責煮飯、洗碗。另外,也在「耕欣園發展協會」當志工,服務更生人及其家屬,以及社會弱勢民眾。


人若自潔,脱離卑賤的事,必要做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願神賜福你們,期盼我們都能攜手奔跑在天家集合再歡聚!哈利路亞!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神,在地上,平安歸與所喜悅的人!


高四支會 李俊德弟兄



從甲級流氓到基甸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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