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7日因退休之前(已退休三年)所擔任的工作所牽連,致由檢察官移送至看守所。對一個67歲的人,一生清廉自持、奉公守法的人來說,突然被關在重刑犯所處的看守所,真是情何以堪,第二日監所主管來詢問要借閱何種書刊以打發時間,當時毫不考慮即詢問有無聖經可借,當日主管即借予一本橘色的聖經,是新約外加詩篇及箴言的小本聖經,因同案同時小女也被羈押在禁見的隔壁,她聽說可以借聖經,也借了一本,看守所內我們母女無法見面也無法交談,同監的人又因多數煙毒犯,溝通很不容易,小女因罹無法根治的疾病只能多注意飲食及注射針劑維持,為母之人內心的焦急及難過可想而知。
誰知神竟在這些苦難當中動了大工,我母女二人每逢晚餐後即一唱一和的將聖經後方數頁的聖歌小聲的哼著,內心卻無比的平安,在此我要先說明我來自一個三代基督徒的家庭,只因讚十二、三歲時內心受到一些傷害(因家中經濟突然遭遇到困難)當時小小的心靈認為耶穌是勢利的,所以我驕傲的說從今時起不再進教會,自此遠離主耶穌,誰知半個世紀過去,神卻在遭遇苦難及懼怕中發出豐富的恩慈,大能的拯救,將我及全家迷途的羔羊給找回來。
小女在看守所內安靜地讀聖經,進而靜心的抄寫詩篇及箴言,在25天後出看守所時,與之前判若兩人,學會了謙和,每日與神交談,坦然的接受神的安排,接納神雖給她不甚健康的身體,也同時給了神的愛,也相信疾病終得能醫治,在出來後的三星期受洗成為基督的信徒。
雖然她回家,但因媽媽還未出來,因此她向工作單位告假,每日在家裡為媽媽抄寫聖經,從她工整的字跡看出虔誠的信仰在內裡作工,感謝主我真正找回活在主裡的女兒。
在檢察官就案情一再的詳細詢問,偶而質疑我所言的真實性,當時我很大膽的說因我是基督徒,我要誠實的回答你的問話。第二天律師會面時,認為我為什麼不能回答檢察官希望要的回應,我也以無法說謊回應,律師回我那妳要當保羅是嗎?其實當下早已忘了保羅的事蹟,回到所間趕緊翻讀聖經,神就是用這功課,讓我明白要忍受神的旨意,遵行神的旨意,要用讚美來歡迎神的旨意真是奇妙啊!居然在檢察官問完所有事情後,反而如獲重釋,心中坦然平安無比,在五年前因為憂鬱擔憂而罹患了多種疾病,整天要依賴安眠藥入睡居然在監中向主賠罪,承認了我是罪人,在屬靈的路上屢次跌倒卻不以為意,當我讀到神愛我們剛強壯膽後,我卻可以少量的藥安然入睡到天明。
經過42天看守所的日子,表像是經過狂風暴雨驚濤駭浪,實地裡所獲得的主恩真是讓我得以在主裡重生,似乎憂鬱卻是常常快樂的,這種感覺實非筆墨所能形容,所以這42天很少哭泣(除了擔心女兒的身體外)。
沒有想到我在10月7日離開看守所,10月12日就在女兒的陪伴下踏入三一堂浸信會教堂主日崇拜,一進入教堂見到成排的座椅,教堂前當日證道主題螢幕上大大的「剛強壯膽」四個大字,這不是我在看守所神給我的話語嗎?我雖不暸解個中真諦,但已經感動到痛哭流涕,整堂主日不曾間斷的哭泣,會後有為姊妹輕拍我的肩膀,當時淚流滿面的我已認不出她是約三十年前就認識的王復華姊妹,之後從她口中才知當天是三個月以前就決定的日子由基甸會就年度工作特別的證道,怎麼如此微妙?我在看守所因受到橘色小聖經的感召我曾向主允諾,出來後要受洗在主裡成為新造的人,我願用餘生30%的時間服事主,做我能做的事。用我可支配的財富30%用在為主宣傳福音贈送聖經等工作上,神真是太奇妙,經過55年漫長的等待,神在祂定的日子祂的方式,讓我回到祂的家並以慈愛安慰我,相信上帝
你必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
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
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
岳竹筠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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